招标
某单位体育器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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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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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澄清文件我单位就某单位体育器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澄清说明,澄清如下:
一、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交货地点修订为:成都市行政区划内45处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技术要求中部分需求参数修订如下:
1、第2项产品:商用电动跑步机
参数要求:
▲7.具有CNAS或CMA第三方检测报告,按GB17498.1-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98.6-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6部分:跑步机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检验合格。
2、第3项产品:动感单车
参数要求:
▲4.具有CNAS或CMA第三方检测报告,按GB17498.1-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98.10-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检验合格。
3、第19项产品:攀登坐带
参数要求:
▲6.产品需提供该设备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和产品标准GA494-2004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金属零件的耐腐蚀性能外观应符合GB/T6461-2002外观等级非常轻微或轻度要求。
三、招标时间更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30分。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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