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烟用添加剂(香基类)
三.项目编号:ZJCT8- ZY201829-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六.中标候选人 :
标段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杭州捷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4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5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6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上海孔雀正达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7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广州市嘉茂轻化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0:因该标段第一阶段样品技术和质量评价中,共有0家投标单位的样品符合评审要求,该标段招标失败。
标段2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22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3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4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5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6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7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8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29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30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杭州捷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3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杭州捷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33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36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杭州捷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38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标段4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42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43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44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45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48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49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50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珠海市广龙香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5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52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53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54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标段57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61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62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标段63
名次 |
投标人 |
一 |
河南省新郑金叶香料有限公司 |
二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七.其它事项:
各投标人对该中标结果和招标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从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订立合同生效后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联系人:张昕云、朱丛珊、张超衡
联系电话:0571-85064356、88950239
传真:0571-88952913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