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頔塘北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征收范围内泰山木业、耀富皮件等10家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zj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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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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頔塘北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征收范围内泰山木业、耀富皮件等10家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

挂牌日期:2023-01-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ZJ1000103
项目名称 頔塘北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征收范围内泰山木业、耀富皮件等10家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湖州南浔新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925,98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01-31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支付50万元拆除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付清后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双方签订《标的移交确认书》,若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违约。 4.拆除资质:具有叁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受让方如具备以上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与具备拆除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拆除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并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原件。受让方或其委托的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没收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委托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 5.工程时限和施工要求: (1)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及场地平场,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拆除等全部工程,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于受让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且工期暂停超过15天,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施工时如需要临时住房和材料堆放点要及时向转让方报告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内使用。 (3)受让方应按规定办妥拆除手续,拆除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等其他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拆除过程中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含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如发生损坏,赔偿、修复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拆除过程中,如发现埋藏物、无主物等,受让方应无条件交给转让方,由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如需要拆除企业的建(构)筑物与拆除范围外的企业相邻,则现场原有围墙需保留。因施工原因造成围墙倾斜、倒塌,施工单位需恢复至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转让方不予另行支付。建(构)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围墙空缺,空缺处需要由受让方搭建围墙,围挡搭建须采用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搭建围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发生不再另计。 (7)本工程采取破坏性拆除(不得爆破拆除)。 (8)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防台、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极大限度保护好周边环境。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交通道路的进出通行,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材料;这笔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施工时,受让方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施工时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及转让方的要求,统一服从转让方单位的现场管理,并对现场周边设施等加以保护,若出现损坏情况,受让方应自行修复至原样,修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旧房墙身、预制楼板和内部装修等其他剩余部分,受让方必须全部采用机械(挖掘机、炮头机等)破坏性拆除,同时必须确保拆房质量、效率和安全。 (12)受让方须自行在拆除现场做好防盗看护工作,旧房材料等因发生盗窃、丢失等现象与转让方无关。 (13)所有拆除的建筑垃圾以及拆除范围内已堆放的建筑垃圾均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必须及时将所有的建筑垃圾及时合法合规外运(包括拆除的建筑垃圾、废钢材、门窗)。 (14) 项目完工后转让方将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人员和机械设备、场地平整标高等未能按规定履行的,转让方将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履约保证金。 (15) 受让方确保本拆除工程的各项手续、操作规程、人员、设备、车辆、工具、材料、管理等各方面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工程进行的情况。 6.安全文明施工特别要求: (1) 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应达到100%,否则视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处500元/天的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2) 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精心管理,服从指挥,确保安全; (3) 受让方必须做好降低施工噪音,控制扬尘,不得夜间施工; (4) 受让方应做好现场勘察,必须保证附近电力线缆、管道等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 受让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受让方必须与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所有现场拆除施工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受让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提供购买保险相关凭证。若在施工期间,受让方新增施工人员,受让方需及时为新增人员购买保险,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转让方备案。 (6) 必须保证周围行人、建筑物等人员和实物财产的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7) 受让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相关规定,保证项目施工安全。若施工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受让方应当积极处理,并妥善解决。不论转让方、受让方、第三方人员在工地上或工地周边发生事故,受让方都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受让方不能积极处理,导致转让方受损,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责任;同时,若因受让方不积极处理导致受害者要求转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进行追偿。 (8)文明施工:受让方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转让方、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受让方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受让方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9)环境保护:受让方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围挡设置,拆除施工过程洒水,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按要求做好冲洗工作。 (10)受让方因扬尘、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相关政府部门热线投诉的,受让方需积极处理,且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每次收取2万元违约金。 (11)因受让方现场管理问题(含质量问题),由监理发出书面监理通知书的,每一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转让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的,每发一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的,每发生一次收取受让方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均可从拆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本次拆除处置范围仅为10家企业现存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原企业或第三方堆放在现场的材料物资均不属于处置范围内(永森钢构厂区内堆放的钢管废铁等材料、九格木业厂区内堆放的材料物资均不属处置范围内)。 8、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并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的,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其他与交割有关事项严格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履行。 10.本次转让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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