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emc-21107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小龙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浩010-5951847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SEMC-211079-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SEMC-211079-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展开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JB9001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炉膛有效尺寸不小于10米*2.5米*1.5米的生产台车式电阻炉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截图的复印件,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3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02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设备采购项目展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技术规格

1

船用型钢热处理台车式电阻回火炉

1

合同生效后3个月之内预验收完毕(包括在我厂内安装、调试、烘炉,满足使用状态),4个月内终验收完毕。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刘路1

加热功率1600KW(智能可调);

炉膛有效尺寸13.5*2.5*1.5米;

双炉门双台车;

工作温度400~750℃(最高温度800℃);

炉温均匀性±5℃;

控温精度±1℃;

炉壳表面温升≤45℃;

循环风机和热导流系统满足均匀性和控温需求;

额定装炉量不小于3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JB9001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86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炉膛有效尺寸不小于10*2.5*1.5米的生产台车式电阻炉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截图的复印件,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6230时至2021720时。招标文件售价 1000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网址www.365trade.com.cn 平台注册咨询电话 010-86397110);

2)注册成功后,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3)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1249 0435 5510 802

行号:3081 0000 5336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34190A

(汇款时需在“汇款用途或摘要”中标注:招标编号的数字部分,如:211079-x标书费,并将汇款底单上传至平台“我的费用支付-上传汇款底单”处)。

4)办理汇款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如有)”。标书费发票由投标人从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标书费售后不退。

5)下载文件线上支付给平台下载费(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由平台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7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刘路1号

邮编:114000

联系人:吴小龙

电话: 15141273735

传真:0412-8468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编: 100861

联系人:严浩

电话:010-59518474

传真:010-59518629

电子邮箱: zczb2015166@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刘路1号

联系人:吴小龙

电话:15141273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严浩

电话:010-59518474

电子邮件:zczb20151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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