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关于工人俱乐部改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社会投资人(二次)
招标文件的澄清
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项目合同 ”中“本项目总投 资约1000万元(以最终结算审计为准),建筑面积4176.73平米,在工人俱乐部原 楼体基础上进行加固、美化,利用钢结构将楼体增加为部分两层建筑,作为室内 会议、文艺演出、餐饮、羽毛球、兵乓球、综合健身场馆进行规划,建设打造成 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变更为“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以最终结算审计为准) , 在工人俱乐部原楼体基础上进行加固、美化,利用钢结构将楼体增加为部分两 层建筑,作为室内会议、文艺演出、餐饮、羽毛球、兵乓球、综合健身场馆进行 规划,建设打造成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合同”中“经营权 ”—“项目建成后,资产 为峰峰矿区总工会所属。社会投资人承租运营年限为20年,前5年每年向邯郸市 峰峰矿区总工会缴纳100万元承租费用,以后每5年根据运营情况可递增5%-10% ” 变更为“项目建成后,资产为峰峰矿区总工会所属。社会投资人承租运营年限为 20年,前5年每年向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缴纳不低于100万元运营经费,以后每5 年根据运营情况可递增5%-10% ”
3、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中“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社会 资本,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项目维护和 移交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及投资,若社会资本方不具备施工资质需委托有资质的施 工队伍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资产为峰峰矿区总工会所属。社会投资人承租运 营年限为20年,前5年每年向邯郸市峰峰矿区总工会缴纳100万元承租费用,以后
每5年根据运营情况可递增5%-10% ”变更为“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 本,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项目维护和移 交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及投资,若社会资本方不具备施工资质需委托有资质的施工 队伍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资产为峰峰矿区总工会所属。社会投资人承租运营 年限为20年,前5年每年向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缴纳不低于100万元运营经费,以 后每5年根据运营情况可递增5%-10% ”
特此说明
河北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