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社旗首站改造及西二线113#阀室开口连接项目电气及仪表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社旗首站改造及西二线113#阀室开口连接项目电气及仪表等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407069
2.3项目概括: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社旗首站改造及西二线113#阀室开口连接项目需建设西二线113#阀室围墙外至上游场站约200m输气管道,连接上游气源和已建气源连接线,为“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供气;并在社旗首站内增加进站esd阀、过滤设备以及配套的工艺、电气、仪表、土建等设施,完善站内输气工艺流程,本工程设计压力为10mpa,设计温度为-19~70℃,设计输量为13.48×108nm3/a。
2.4采购范围及内容:“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社旗首站改造及西二线113#阀室开口连接项目所涉及的电气、仪表等设备采购、安装或指导安装、组态、调试、培训及相应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2.5质保期:工程交工验收投产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6供货时间:3月30日前完成供货,4月15日前完成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2.7交货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境内。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第五章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谈判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的类似供货合同业绩且该项业绩合同含税总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