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浯溪水电站110kV升压站搬迁工程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sl-wz-gkzb-24-02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磊1387473497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文林010-53105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浯溪水电站110kV升压站搬迁工程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政府划拨(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HSL-WZ-GKZB-24-0255

2.2 项目名称

浯溪水电站110kV升压站搬迁工程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3 项目概括

浯溪水电站工程位于祁阳市境内,为湘江干流流域规划九个梯级电站中的第三级,隶属于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3380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20亿m3,多年平均流量697m3/s,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旅游、航运、交通、灌溉、城市开发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坝高28m,坝顶长度1369m,电站校核水位92.43m,相应库容2.757亿m3,正常蓄水位88.50m,相应库容1.778亿m3,可调节库容0.218亿m3,电站总装机10万kW,年利用小时3955h,多年平均发电量3.955亿kWh。

2.4 招标范围

浯溪水电站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和交货到招标人指定位置;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的专用工器具和仪器;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他资料;承办联络会;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全部试验、试运行提供技术指导。提供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等技术服务。

2.5交货地点

浯溪水电站工程现场仓库或招标人指定其他电站内地点(车板交货)。

2.6交货期

2024年9月15日(具体交货批次、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水电站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将禁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浯溪水电站110kV升压站搬迁工程继电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0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0

收款账号: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8时05分2024年07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长虹街道祁阳大道与湘江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人:王磊、张芳明

联系方式:13874734973、13789227625

邮箱:13716433175@163.com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段文林、郭承诺

联系方式:010-53105863、52205269

邮箱:13716433175@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07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