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dqjyj(xjns)-01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怀情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铭0903-25681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DQJYJ(XJNS)-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全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广大考生就近完成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行办函[2020]29号)的要求,经报请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拟对局机关一楼3间( 3、4、5号)门面商铺(面积415.94平方米)改造为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5日历天(实际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所在公司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4)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缴纳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零角零分)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0号
联系人:李怀情
联系方式:0903-7862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182号
联系人:王小铭
联系方式:0903-2568108/199902418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03-2039229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141.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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