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业部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9.3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物业部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物业部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比选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该项目采购内容为乙方完全承接甲方业务代办业务项目,在甲方指导、监督下进行业务管理,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预估采购金额93,396.22元(不含税),该项目采用公开比选采购。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不涉及联合体,本条可删除)★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3.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
4.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马子懿
电 话:17761352007
电子邮件:275394732@qq.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盖章)】
2023 年 5 月 8 日
【物业部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比选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遂宁分公司店奖业务代办及合作项目,该项目采购内容为乙方完全承接甲方业务代办业务项目,在甲方指导、监督下进行业务管理,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预估采购金额93,396.22元(不含税),该项目采用公开比选采购。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不涉及联合体,本条可删除)★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3.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
4.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大东街25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马子懿
电 话:17761352007
电子邮件:275394732@qq.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盖章)】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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