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75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建设规模:仓岙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8km2,跨流域引水面积2.8km2,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150万m3,水库总库容为1076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次仓岙水库改造提升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处理、坝顶重建、大坝上下游坝坡整治、溢洪道泄槽上交通桥拆除重建、泄洪兼输水隧洞进口闸门、拉杆及启闭机更换、库区左岸环库道路改造、管理区及管理房改造等。建设地点:象山县仓岙水库。
2.2招标范围:(1)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2)勘察;(3)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4)按规范要求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其它任务等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反馈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勘察工作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朱冬晔
电 话:0574-895268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13516786987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建设规模:仓岙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8km2,跨流域引水面积2.8km2,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150万m3,水库总库容为1076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次仓岙水库改造提升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处理、坝顶重建、大坝上下游坝坡整治、溢洪道泄槽上交通桥拆除重建、泄洪兼输水隧洞进口闸门、拉杆及启闭机更换、库区左岸环库道路改造、管理区及管理房改造等。建设地点:象山县仓岙水库。
2.2招标范围:(1)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2)勘察;(3)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4)按规范要求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其它任务等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反馈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勘察工作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朱冬晔
电 话:0574-895268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1351678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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