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长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金额
5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330522-04-01-182198
预算金额5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喆0572-6061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长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02 03: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长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长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长发改投资〔2024〕36号(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530 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长安村,主要包括管道实施总长度约为14850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检查井砌筑、化粪池购安、混凝土井浇筑、混凝土道路及道场破除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管道检测及测绘、设备购安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 /  /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3.7□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04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3 04  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50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

 人:陈工

电话:13967261872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人:王喆、王佳珺

电话:0572-6061088(15857238103)

技术咨询电话:18768196690,联系人: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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