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货架购置
金额
2400.00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1295441769
预算金额2400.00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货架购置 
 项目编号:6202411129544176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麻永飞  1809901873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2 19:11  -  2024-11-15 20:00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固定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固定架; 规格(长*宽*高):150*45*200;材质:四层,不锈钢;采购人需求描述:1.投标商必须按照我方需求投标,合同签订后1天货物送至我院安装调试。2.验收通过后,质量,功能等方面出问题的必须保换。3.全部货物一次性供货。4、货架样式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6组 24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货架.jpg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报价单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杜别克街道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采购人需求抽述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参数清单供货,不能有负偏离。必须在塔城市本地有实体店。报价公司报价前必须到现场确认情况,报价前提供样品。成交后一天内供货、2天内安装完毕验收,报价公司报价之前未达到以上要求报价、报价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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