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北车辆段关于“整车抛丸设备整修”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杭州北车辆段“整车抛丸设备整修”等采购项目已评审结束,现将采购人评审确定的拟成交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评审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人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整车抛丸设备整修 |
杭州铁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 |
22.6万元 |
22.6万元 |
|
2 |
工控机、LED显示屏维保 |
杭州金太格电子有限公司 |
1 |
17.8万元 |
1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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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阜阳运用车间站修空气源热泵大修 |
安徽博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 |
15.68万元 |
15.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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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索具制作 |
江苏金蓝索具有限公司 |
1 |
9.4万元 |
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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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声波探伤仪小修 |
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 |
8.8万元 |
8.8万元 |
二、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1日止3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公示期间,所有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审结果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人认为采购人异议答复违规,可向杭州北车辆段纪委投诉。
三、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具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异议、投诉部门,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一) 接受异议:杭州北车辆段技术科,联系电话:0571-56726350
(二)接受投诉:杭州北车辆段纪委,联系电话:0571-56726691
(三)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周杨路2-6号,邮编:311100
杭州北车辆段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