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3-1359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盛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美琦177951360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8-17 19:01: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8-18 09:0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8-21 18: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359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对吴忠电信新大楼4、7楼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含安装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自动气体灭火、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防排烟等系统,并依据现行消防规范对设备功能进行完善等。
1.2  采购内容:本次对消防改造所需的设备和施工以及消防设计进行采购,服务商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比选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
1.3  项目预估规模:120万元(含税)。
1.4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图纸经比选人审验合格后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6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  质保期:自工程终验合格后保修期为2年。(含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
1.9  质量标准要求:(1)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的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中国电信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相关约定。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项目整体勘察设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2.5万元人民币、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为100%,施工费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为1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资质要求:本比选项目参选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参选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消防工程类EPC总承包业绩或消防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消防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同时提供实际执行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实际执行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实际执行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5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的制造商授权(如为代理商)及制造商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PD1或PD2) ,并承诺充装检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制造商来完成。须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承诺书。
2.1.6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同时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设计业务的一方)
(4)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备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5)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注1:参选人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职称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的劳动合同必须体现劳动期限和签署日期)或自2023年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内容执行。
2.1.7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若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双方均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8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8月21日18: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或线下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951-5677126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冯美琦、袁慧
电    话:17795136017、13519503965
电子邮箱:fengmeiqi.jszbtx@c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标包内容说明: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359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吴忠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灭火钢瓶更新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对吴忠电信新大楼4、7楼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含安装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自动气体灭火、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防排烟等系统,并依据现行消防规范对设备功能进行完善等。
1.2  采购内容:本次对消防改造所需的设备和施工以及消防设计进行采购,服务商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比选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
1.3  项目预估规模:120万元(含税)。
1.4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图纸经比选人审验合格后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6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  质保期:自工程终验合格后保修期为2年。(含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
1.9  质量标准要求:(1)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的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中国电信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相关约定。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项目整体勘察设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2.5万元人民币、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为100%,施工费最高限价(参选报价折扣)为1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资质要求:本比选项目参选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参选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消防工程类EPC总承包业绩或消防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消防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同时提供实际执行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实际执行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实际执行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5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的制造商授权(如为代理商)及制造商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PD1或PD2) ,并承诺充装检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制造商来完成。须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承诺书。
2.1.6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同时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设计业务的一方)
(4)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备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5)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参选,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
注1:参选人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职称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的劳动合同必须体现劳动期限和签署日期)或自2023年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内容执行。
2.1.7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若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双方均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8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8月21日18: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或线下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951-5677126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冯美琦、袁慧
电    话:17795136017、13519503965
电子邮箱:fengmeiqi.jszbtx@c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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