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金额
3171.6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z-jgg-2024153
预算金额3171.66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市博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女士0451-53660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RZ-JGG-2024153
1.招标条件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大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市博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合计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有机废弃物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民生村;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1813.56m2,包括办公楼、预处理车间、综合车间(含动力车间)、设备基础、CNG加气站、厌氧消化器、无害化车间、消毒廊道、消防水池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155日历天,2024年7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716,662.67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社保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应以不低于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均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证书】,针对此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②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大庆市博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办公用房12号
联系人:原女士
电 话:1590450663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层
联系人:姜女士、张女士
电 话:0451-53660088
电子邮件:hljrongz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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