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十圩港整治工程施工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十圩港整治工程已由 泰州市水利局 以《关于准予靖江市水利局靖江市十圩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5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50%和地方配套50%,项目法人为靖江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十圩港整治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十圩港闸内河道堤防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本次十圩港整治范围长约18.57km。其中城区段工程长度 6.93km,主要内容为岸坡防护(含挡墙修复)、河道疏浚、沿线配套建筑物等;乡镇段工程长度 11.64km,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沿线配套建筑物、拆建季市套闸下闸首等。 (1)河道疏浚工程:十圩港疏浚长度11.58km,其中横港至吴家桥段长5.46km,桑木桥至季市套闸段长 5.83km,季市套闸外季广路桥至靖泰界河段长0.29km。 (2)新建护岸工程:新建护岸长18.98km,其中城区段新建生态组合桩护岸长3.89km,乡镇段新建插板桩护岸长15.09km;岸坡种植草皮护坡约7.11万m2 ,堤顶栽种大叶女贞 1898棵。另城区段挡墙修复长0.9km;建设附属设施水码头25 座,排水口改造40座。 (3)堤防加固工程:十圩港季市套闸外堤防属靖泰界河南堤控制线,堤防加固采用新建挡浪墙,长0.39km;十圩港孤北洼地片局部薄弱堤段加固长2.09km,其中填筑土堤兼做防汛道路长0.69km,新建挡浪墙长1.40km。 (4)配套建筑物工程:本次拟新建季市镇陈家埭前沟排涝站1座;拆建孤山镇高家北埭涵洞、城南园区江峰村利盛圩涵洞和十圩村8队涵洞,共计3座,其中城南园区江峰村利盛圩涵洞仅拆建洞首。 (5)季市套闸下闸首拆建:本工程将季市套闸下闸首进行拆除重建,新建一座采用升卧式平面钢闸门,闸孔净宽12m的单孔闸。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概算投资9703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孤山段(K8+501~K16+543),河道长度8.04km,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疏浚河道5.44 km;②新建护岸10.15 km;③堤防加固 1.11km,堤防填筑及防汛道路0.458km;④配套建筑物工程:拆建孤山镇高家北埭涵洞。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为3273.64万元整。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月26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质量要求:优良。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10:0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B×(1-α),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6、0.65、0.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叁仟贰佰柒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 3273.64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6分;项目管理机构:4 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备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②可以与资格审查中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 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在投标单位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款相应要求,否则不得分】 2分 2.2.2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1)施工技术方案(10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③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4分); ④本标段堤防及道路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1分); ⑤本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的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1 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分)。 (3)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2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要点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2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2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6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6分基础上扣2分; 每低1%,在76分基础上扣1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76分 合计 100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关联标段(靖江市十圩港整治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开标按施工1 标、施工2标、施工3 标的顺序进行。评标、定标按施工2 标、施工1 标、施工3 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比如施工2 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的详细评审,也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报价得分排序,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后续段依此类推。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招标人:靖江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徐女士 地 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四楼421 电话:0523-89180421 招标代理: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联 系 人:包艳红 邮 编:214500 电 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传 真:0523-84950011 邮 箱:1035787656@qq.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