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黄金海岸酒店配套用房新建工程(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24GC0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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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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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方于 2024年8月19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黄金海岸酒店配套用房新建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建筑物或构作物的建筑、结构、公共部位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 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业化装配式建筑(PC)、光伏、泛光照明、幕墙、抗震 支架、标识标牌设计等。不包含供水、供电、环网、变配电、燃气、电信、有线 电视等需职能部门指定专项设计施工的内容,但总包设计单位应配合上述设计,做好总体协调工作。 中标价:73.6470万元(下浮16.5%)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送审稿(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方案送审稿(含设计概算)通过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后 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业主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主设计师:李晓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13301575; 其他其他项目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进行配备。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象山黄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黄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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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