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智慧社区平台提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CFJT-Z-2022033
二、项目性质:国有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 |
1项 |
20万元 |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4:30;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4楼3号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4楼3号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4:30前。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帐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44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金缴款汇总表》为准。
九、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5988783447。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6915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加丰
电 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监督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人:梅女士 业务联系电话:0577-88691571
公司监察联系人:林先生 公司监察电话:0577-88698005
集团业务举报联系人:王女士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86
集团纪检举报联系人:胡先生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温州市城发集团所属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 (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智慧社区平台提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2125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569023155@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加丰
联系电话:15869669476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附件信息:
定稿-智慧社区平台提升.doc定稿-智慧社区平台提升.doc
365.1K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 | 1项 | 20万元 |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聚源路1号聚园楼1幢1201室、1301室、1401室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691571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加丰 联系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智慧社区平台提升 项目编号:WGSS-CFJT-Z-2022033 |
4 | 采购内容 | 智慧社区平台提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5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
6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 踏勘现场 | □组织 þ不组织 |
9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27日下午14:30 |
11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采购公告 |
15 | 投标文件装订及封装要求 | (1)技术资信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商务(报价)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3)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 (1)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供应商单位章不得以分公司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 |
17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4楼3号会议室。 |
18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4楼3号会议室。 |
19 | 开评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宣布开标结束。 (8)宣布开标结束。 (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
20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1 | 原 件 | □提交 不提交 |
2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10% 合同签订之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并且要保证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有效性。 |
23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24 | 合同备案 | (1)中标投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69023155@qq.com。 |
25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投标总价 | 大写: |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报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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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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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元 |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文件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说明 | |
技 术 规 格 | |||||
技 术 规 格 | |||||
技 术 规 格 | |||||
技 术 规 格 | |||||
技 术 规 格 | |||||
商 务 条 款 | |||||
商 务 条 款 | |||||
商 务 条 款 | |||||
商 务 条 款 | |||||
商 务 条 款 |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职 务 | ||||
职 称 (或学位) | 拟任何职 | 参加工作 时间 | ||||
2、个人简历 | ||||||
时 间 | 专业工作经历 | |||||
3、负责类似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该项目中任何职 | ||||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岗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职务 | 专业/ 年限 | 同类服务的经历、业绩、证书等介绍(或另附简历)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用户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实施日期 | 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 1.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证书得3分,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2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经验和能力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的履历、资质、专业能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A档5-3分,B档3-1分,C档1-0分。 | 5 |
3 | 产品研发 | 与本项目智慧社区相关的计算机系统软件由投标供应商完全自主研发并获得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非自主研发获得授权使用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国家版权局出具证书为准。 2、非自主研发的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须提供原厂授权,否则不得分。 | 8 |
4 | 接口对接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与原有物业管理系统或其他系统接入智慧社区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等综合方面由专家综合打分。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 | 6 |
5 | 现场系统模拟演示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软件平台演示,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演示内容完整性、效果丰富情况进行评审: 1、线上租住办理;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 2、投诉建议;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 3、满意度测评;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 4、社区团购;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 5、分账功能。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 演示要求:投标供应商自行录制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演示视频单独拷贝到U盘。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演示视频进行评审,本项目不安排现场演示。由于投标供应商演示视频格式问题或U盘无法读取导致评审现场无法播放或未按要求包封(u盘封入技术资信标中)的,视作未提供现场演示,此项得0分。 | 15 |
6 | 项目现状与需求分析 | 各供应商根据其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情况及了解程度提供的投标方案,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及对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角度进行打分。A档5-3分,B档3-1分,C档1-0分。 | 5 |
7 | 实施方案 | 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系统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可维护性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酌情打分。A档5-3分,B档3-1分,C档1-0分。 2、根据系统安装、测试方案、验收方案:投标供应商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系统开发、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验收标准等内容,由评委酌情打分。 ①系统安装、测试方案:A档4-3分,B档3-2分,C档2-0分, ②系统验收方案:A档4-3分,B档3-2分,C档2-0分。 | 13 |
8 | 平台运营维护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供应商平台运营维护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系统软件运行服务保障、应急处置、服务响应时间,售后维护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等,由评委酌情打分。 ①系统软件运行服务保障:A档2-1.5分,B档1.5-1分,C档1-0分; ②应急处置方案:A档2-1.5分,B档1.5-1分,C档1-0分; ③服务响应时间、售后维护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A档2-1.5分,B档1.5-1分,C档1-0分。 | 6 |
9 | 同类项目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供应商有物业相关的智慧社区业绩的,每提供1个服务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6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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