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其他项目】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365.3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5.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女士1359961975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0597-89286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审批[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998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90.53平方米。拟建设1#骨灰堂、2#骨灰堂、3#门卫室、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65.327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连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说明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653270元(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预算审核说明及施工图纸为准)。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费率1.8%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6.5759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 00:00:00至2024-08-15 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庙前镇庙兴路268号,邮编:366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99619752,传真:/
联系人: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西康村民委员会5楼(德邦物流楼上),邮编:366200
电子邮箱:h8928608@163.com
电话:0597-8928608,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891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 76 号宝龙广场三楼(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8912803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正文.doc
预审.rar
招标公告.pdf
图审后图纸--连城县庙前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rar
电子签章授权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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