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用地预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衢宁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用地预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衢州至宁德铁路位于浙西南和闽东北地区,北起浙江省衢州市,途经龙游、遂昌、松阳、龙泉、庆元、南至福建省南平市,终点为福建省宁德市;该线北接沪昆、九景衢铁路,中连衢丽、温武、浦梅铁路,南连沿海铁路通道。 2.2 工程规模:线路全长368.443km,其中浙江段新建线路206.549公里。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6个月, 2014年开工,2020年竣工。 2.4招标范围:新建衢宁铁路浙江省范围内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伴随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1个标段。 2.6 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本次拟招标的土地预审标段编号为TZJ40226-01ZX,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批复;2.衢宁铁路(浙江段)沿线市、县(区)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初审意见;3.在预测阶段所要完成的工作及用地预审材料(电子报盘)汇总,包括预审申请表、预审申请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实施影响评价报告、补充耕地方案、补划基本农田方案、项目土地资产利用和保护专题报告等;4.预审所需的图件资料;5.其它用地预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国铁I级类似项目的用地预审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内容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由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5月19日至 2014 年5月23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413室(浙江省衢州市城站西路8号)持 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网汇、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附件1 4.2 招标文件本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 年6月10日 9 时 至 2014 年6 月10日 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6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招标人联)。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城站西路8号 邮 编:324000 联系人:朱红明 芮清勋 电 话:0570-2383650 13967026910(朱) 18705681019(芮) 传 真:0570-2383650 电子邮件:jjqtljc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南区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账 号:19720101040016029 2014 年 5月13 日 附件1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各投标人: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分批开始办理信息登记,请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 1.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2.开户许可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监理、咨询、检测等项目投标人)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项目投标人)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证书原件。(铁路基建大中型施工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他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供) 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用户编号:
http://www.njcein.com.cn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非基本帐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备案时提交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进行信息登记,基本户开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需研读招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章节,获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保证金专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缴纳金额: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电汇、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0066130180100099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3.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电汇附言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方式的投标人可在向银行柜面提交汇票时提供所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 4.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在款项到账后,会根据招标序号(包件编号)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确认函。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加密锁登陆“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正常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前往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5.特别提醒:如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状态一直是“未缴纳”状态,请投标人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窗口联系人:汪玮,电话:025-85363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