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子江城市群(南通段)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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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 10: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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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264.9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6295128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3860286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明星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扬子江城市群(南通段)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1、项目名称:扬子江城市群(南通段)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2、项目编号: /
3、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市通州区
4、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
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满足通州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通州区开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纳入扬子江城市群(南通段)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省级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任务。
7、项目实施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预算价为1264.92万元,最高限价为1264.92万元。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财购〔2022〕4号)的规定,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优惠扣除。新冠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上述项目或采购包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其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参照本条执行。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1、获取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9 : 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 9 :30 (北京时间)
六、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
八、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6028631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1#502室
联系人:吴先生 13906295128
十、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附件:扬子江承诺书.pdf
扬子江城市群(南通段)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