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监理)
递交时间:2023-08-11 15:4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E3503020301200015003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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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8-28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58,85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3-08-28 08: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监理)
答
疑
纪
要
招 标 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8月11日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3020301200015003),现就对招标文件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一: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在莆田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三个(含本招标项目)已在建监理项目上从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确保无在建项目,本工程要求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本来给排水业绩一级的业绩企业家数九没几家,又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要求,基本上没几家公司合格投标。建议取消无在建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工程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定投标人的“工程业绩”需要三个才能满分。由于目前省内具有给排水一级监理业绩的投标企业家数比较少,特别是企业近五年有三个给排水一级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更少,所以有类似要求的监理项目招标时一般只要求企业具有两个给排水一级的监理业绩就得满分,比如2023年7月27日开标的“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只要求投标人具有两个给排水一级的业绩就得满分,参加投标的省内监理企业也才十多家)。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工程业绩”需要三个才能满分,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必定很少甚至都会少于三家,招标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同时也是在排斥省内的监理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也违反了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人不得规定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强烈建议修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要求为: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得基本分1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4分,加分不超过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本项目要求总监无在建项目。由于目前省内有给排水一级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本来就很少,再要求总监无在建项目就基本上没有几家监理企业能参加投标了。由于投标时已经要求各投标人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即实行到位承诺制,且项目完成施工单位招标、监理单位招标到正式开工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参照莆田其他招标项目做法(比如“莆田市木兰溪文献北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项目(一期)施工监理、城厢区西许“专精特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施工监理等项目)。 建议招标文件修改为“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需无在建项目,评标时不对总监是否有在建进行查询,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备案时必须确保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