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高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审投资审字【20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招标编号:HBHW2023-058。 2.2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宝云街(和平路-长安路)、宝云街(怡水园南门-滏阳西路)、清平街(永兴西路-人民西路)、如意胡同启祥胡同希望胡同、昌明大街(长安路-滏阳西路)、松江路(康泰街-顺兴街)、光明路(顺兴街-顺平街)、顺平街(桃源路-隆兴路)、桃源路(桃城法院围墙-西环路)、新华路(顺兴街-维明街)、维明街(永兴路-滏阳西路)10条道路和怡水园泵站改造提升。共铺设污水管网27790米、雨水管网29180米、拆除恢复路面371200平方米、安装路缘石28700米、便道砖64800平方米、苗木种植86400平方米、照明1136盏、隔离护栏4350米、设置相应交通标线等,以上内容做初步设计。 其中宝云街(和平路-长安路)宝云街(怡水园南门-滏阳西路)、清平街(永兴西路-人民西路)、昌明大街(长安路-滏阳西路)、顺平街(桃源路-隆兴路)、新华路(顺兴街-维明街)、维明街(永兴路-滏阳西路)6条路和怡水园泵站改造提升。包括新建污水管网20650m,新建雨水管道22040m,拆除恢复路面275100㎡,安装路缘石23900m,便道砖43750㎡、隔离护栏4350米;苗木种植73425㎡、照明712盏。以上内容做施工图设计。 2.4资金来源: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 2.5项目总投资:约35079万元。 2.6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 2.7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出具初步设计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成果,自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提供设计服务。
2.2招标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初步设计文件获有关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8 09:00至2023-12-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弘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S392(衡井公路)科技谷1号楼 | 地址: |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彭彦芳 |
电话: | 0318-2896669 | 电话: | 0318-206035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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