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及配套制气车间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及配套制气车间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 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二、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及配套制气车间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地点:神木县
四、招标内容情况说明:
1、本项目承包期为 5年。
2、承包实行逐年阶梯式递增承包费的模式,五年的承包收益不低于 5000万元
3、承包后公司保留基本编制。
4、承包期间要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不可抵押承包物对外融资,承包方自行申报纳税,不准偷税漏税等事项出现,如出现承包方自行承担。
5、承包期间招标人原则不再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如确需增加的单项价值在 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经招标人核定价格同意后由承包方投资建设,其费用在承包费中扣除。
6、承包时要做好财务的分割和应收账款及其它流动资金的回收。
7、承包期间环保、安全、社保、劳资人事等事项全部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8、中标后招标人与承包方签订具体详细的承包合同(以最终合同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含)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4、必须是陶瓷企业公司,实力雄厚且生产经营陶瓷不低于 10年的企业。
5、投标人须提供 2013年、 2014年、 2015年的财务报表(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要求:
1、请投标人于 2017年 6月 12日至 2017年 6月 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至 12:00时,下午 14: 30至 17:30,在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榆林市沙河市场世纪嘉兴酒店 5楼)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以上证件和材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
3、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账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缴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转保
账户名称: 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肤施路支行
帐 号 : 103234405332
开户银行行号: 104806000118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秀梅
电 话: 15719224243、 2256048
邮 箱 12749768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