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69.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403-20240508000003
预算金额669.3万元
招标公司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候伟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婷0953-21382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396
项目编号: D6403-202405080000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69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6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5-16 00:00:00 至 2024-05-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8022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953-213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802247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2138218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5-15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396
项目编号: D6403-202405080000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69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693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4立方米电动收集车 | 垃圾车 | 103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017000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四桶式电动垃圾收集车 | 其他电动车辆 | 29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37000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生活垃圾分类亭(带桶) | 其他用具 | 142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639000 | |
数量合计: | 536 | 预算合计: | 6693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5-16 00:00:00 至 2024-05-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8022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953-213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802247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213821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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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一标段).docx |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二标段).docx |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三标段).docx |
代理机构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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