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86.1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21-00180
预算金额386.13万元
招标公司台安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427-32573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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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21-00180

项目名称: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61,390.00

最高限价(元):3,861,390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技术要求

1

教室用LED灯灯具

(1)教室用LED灯须采用一体式 LED 灯具,尺寸:长1200mm(±10mm),宽300mm(±10mm);采用一体成形的防眩光格栅网,保证出光均匀性和舒适性。

(2)LED 教室灯应采用抗UV紫外线老化材料,通过1A型(UVA-340)紫外线老化测试;

(3)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LED教室灯通过1000h的≥4倍承重测试;

(4)LED 整灯功率≤36W,功率因数≥0.95,整灯光通量≥3400LM,光效≥95LM/W;

(5)LED 教室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6)LED 教室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一般显色指数)≥90、R9≥6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7) LED 教室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5 SDCM。(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8)LED 教室灯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9)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无危害类);

★(10)LED教室灯波动深度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1)LED教室灯满足:短期闪烁指标PstLM ≤1;频闪效应可见度 SVM≤1;

▲(12)LED 教室灯在正常热试验环境下,LED焊点温度≤40℃。

▲(13)LED 教室灯主要材质达到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要求。

▲(14)为使课桌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光束角(半峰边角)在C0°/180°面与C90°/270°面均满足≥80°。

▲(15)LED教室灯满足:灯具寿命不低于50000h,且灯具电源通过25000次开关实验。

★(16)为防止蚊虫等进入灯体内部,LED 教室灯防护等级≥IP40

▲(17)为了有效防止眩光和避免产生用眼不适,保障灯具出光的均匀度与舒适度,LED教室灯需满足:铝基板条数≥4条。

▲(18)LED教室灯通过符合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需通过(GB7793-2010)《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优质光环境。

★(19)LED 教室灯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 CCC 认证。

2

LED黑板灯灯具

(1)教室用LED黑板灯须采用一体式 LED 灯具,LED黑板灯长度≥1200mm;采用透镜结构,且配备可调节遮光板,保证出光均匀性和舒适性。电源为内置电源或外置电源(外置电源必须配有电源防护盒,不可直接将电源外露固定在灯具背面);

(2)LED 黑板灯应采用抗UV紫外线老化材料,通过1A型(UVA-340)紫外线老化测试;

(3)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LED黑板灯通过1000h的4倍承重测试;

(4)LED黑板灯整灯功率≤36W,功率因数≥0.95,整光通量≥2850 LM,光效≥95 LM/W;

(5)LED 黑板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6)LED 黑板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一般显色指数)≥90、R9≥6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7)LED 黑板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5 SDCM。(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8)LED 黑板灯正常燃点 30000 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9)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无危害类);

★(10)LED黑板灯波动深度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1)LED黑板灯满足:短期闪烁指标PstLM ≤1;频闪效应可见度 SVM≤ 1;

▲(12)LED黑板灯在正常热试验环境下,LED焊点温度≤40℃;

▲(13)LED黑板灯主要材质达到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要求;

▲(14)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光束角(半峰边角)在C0°/180°面满足≤90°,在C90°/270°面满足≤30°;

▲(15)LED黑板灯满足:灯具寿命不低于50000h,且灯具电源通过25000次开关实验;

★(16)为防止蚊虫等进入灯体内部,LED黑板灯的防护等级≥IP40;

▲(17)为保护教师在黑板前眼睛的舒适度,LED黑板灯需采用可调节遮光罩,且黑板灯发光面距离黑板面的水平安装距离应≤35CM,以免老师在黑板前有不适感;

▲(18)LED黑板灯通过符合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需通过(GB7793-2010)《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优质光环境。

★(19)LED黑板灯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注:

1、 第(2)-(19)项投标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书编号应当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可以查询

2、带“★”的参数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带“★”的参数指标允许负偏离。

       

合同履行期限:9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与102国道交叉口西北12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jyguihua@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 20 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 台安镇繁荣南街38号

联系方式: 0412-4824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3-2401

联系方式: 0427-3257345

邮箱地址: lnyszb0624@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860801040002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427-3257345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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