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一期项目自购物资(瓷砖)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SJZKJY01-202408001
1.询价条件
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瓷砖 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科技研发区 (研发平台、综合服 务平台) 和中试基地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 166120.06 平方米。其中:( 1 ) 科技研发区包括北塔楼、南塔楼以及 4 层房三栋建筑,总建筑 面积 102068.2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9378.81 平方米,主要 包括科技研发、 中心实验室、小试车间、展厅、会议厅、报告厅、室 内运动场、健身房、厨房、餐厅等动能;地下建筑面积 32689.39 平 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及人防。 (2) 中试基地区包括中试车间和动力 中心两个单体,主要功能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64051.86 平方米。 其中中试车间建筑面积 42542. 19 平方米,地上三层;动力中心建筑 面积 21509.67 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包括地上建筑面积 17 553.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55.68 平方米 。 ( 3 ) 室外工程包括 管线、道路及园林景观等。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报价单位为法人单位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报价单位非法人单位则需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附企业资质扫描件;
(6)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
5.验收标准:按技术规格书。
6.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含19日)为一个供应对账期,卖方运至买方施工现场的材料,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单上签字认可,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税率13%),买卖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根据建设单位计价拨款进度,向乙方支付相应实际结算款金额不超过80%,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资料后,支付全部结算货款金额不超过 90%。竣工结算完成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结算货款金额不超过 97%,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28 天内一次性付至结算货款金额100%。(卖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不能及时拔款的原因延误,则付款时间顺延。供应商应予以谅解并自愿放弃因此产生的延期利息等费用。同时该行为不视为买方违约且无任何逾期履约费等相关费用。
7.如供应商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石家庄造价信息网价,采购人有权重新议价。
8.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9.瓷砖的品牌为东鹏、冠珠、马可波罗。或质量及技术标准等同于或高于的同档次品牌。
10.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附件:
报价单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不含税合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抛釉砖 | 800*800mm | 块 | 3706 | 灰色 | ||||||
抛釉砖 | 800*800mm | 块 | 570 | 黑色 | ||||||
抛釉砖 | 400*800mm | 块 | 149 | 白色 | ||||||
抛釉砖 | 400*800mm | 块 | 356 | 杏黄色 | ||||||
合计 |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