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石小勇
标书截止时间2019/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6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拓展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开江县拟通过公开招商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二、招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二)项目情况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街乡报恩寺村、顶新场村、黄茅坪村、狮子庙村、老街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三)项目工期

本次招商项目须自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6个月内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相应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

三、投资建设内容

投资人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全额投资建设所投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项目的实施、变更(包括指标流转后城镇建新区变更等项目区涉及的所有变更)、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环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审计、标识标牌、项目验收和招商单位与中选投资人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及所有相关费用。

(二)拆旧区拆旧地块内的房屋和院坝拆除、地上林木清理砍伐及青苗损失补助、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复垦水田规模不得低于拆旧规模的50%)、地力培肥、拆迁农户过渡安置、拆迁奖励等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及费用。

(三)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规划设计(包括地形测量、地灾评估、地质勘查、安置房户型及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公共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的原有房屋和院坝拆除、地上林木清理砍伐及青苗损失、调地或占地补助、使用林地报批等该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所产生的费和税。

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安置房原则上实行统规代建,建新安置参与农户承担的建房资金不高于1200/平方米。

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平整、护坡堡坎、供排水管网(含饮用水过滤池和蓄水池)、供电及配电设施(含变压器)、道路(含安置区距现有硬化道路的连接路)、路灯、绿化、垃圾池、化粪池、文体广场、电视通讯等。安置区须实现 “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讯)、“三有”(有1个活动广场、1个垃圾池、1个排污处理区)、“五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小区绿化、环境净化、庭院美化),其配置水平必须与居住户数、人数相匹配。

(四)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

四、招商方式

(一)本次招商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二)招商单位在投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依法组织5-7名专家的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投资人。即: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投资申请人报送的投资文件,按照公告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定,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投资人,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招商单位向中选投资人发出中选确认通知书并签订《投资建设协议》。

五、投资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

(二)近3年(201720182019)来在四川省内作为投资主体,承担或管理过投资额0.5亿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资质、业绩、注册资本可合并计算投资申请人条件)投资申请,项目不得转包或买卖。

六、投资要求

(一)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必须缴纳投资报名保证金300万元,投资报名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投资报名保证金在招商单位发出中选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不计息退回。中选投资人的投资报名保证金在招商单位发出中选确认通知7日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由中选投资人自行负责)。

(二)投资人的投资报名保证金须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招商单位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投资报名保证金。

收款人: 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225161010400114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投资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在现场递交投资文件时出示。

(三)投资人中选后开江县自然资源局需移交招商项目入库、实施规划等相关资料,其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投资人承担,否则招商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且不退还投资报名保证金。项目终验合格后,投资人须配合开江县人民政府完成指标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四)投资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综合整治、环保、安全、消防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组织生产,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五)投资人自行组织劳动力,依法保障劳动者报酬。

(六)负责配合招商单位在项目终验后30日内完成在线备案工作。

七、质量标准

本次招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所有工作必须达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标准和质量规范。

八、投资回报

项目实施完成后,招商单位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周转指标面积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高于25万元/亩。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款(万元)=投资人回购报价(万元/亩)×验收合格证书载明的城镇建新区周转指标面积(亩)。

九、报名及获取招商文件

(一)有意愿参加本招商项目投资的企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于2019925日起至201993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单。(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负责股室:交易组织股,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 0818-5282223)。报名成功后的有效投资企业请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aijiang.gov.cn/)或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kjxweb/)自行下载招商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二)持下列证件报名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单位介绍信(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4.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还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文件中亦须附原件(否则视为废标)。

十、投资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一)投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01693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逾期递交无效,不接受邮寄、QQ等其它方式递交。

(二)投资文件递交截止后,招商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选投资人。

十一、投资协议签订

投资申请人中选后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均为货币资金,不接受保函及其它担保方式),收款人、缴纳账号和开户行与报名保证金账号一致。项目包一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0万元、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低于100万元。投资申请人中选后不与招商单位签订《投资建设协议》或因中选投资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商单位签订《投资建设协议》或不按书面承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须注明书面承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各自数额)的,视为中选投资人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招商项目由招商单位另行招商。

未在招商公告约定期限内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的,或不积极配合招商单位完成在线备案工作的,或投资人在项目实施、变更、竣工决算、验收等涉及所有环节中弄虚作假导致项目作废、取消等情况的,均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

十二、招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aijiang.gov.cn/)和www.dzggzy/kjxweb/发布。

十三、招商说明

1. 本次招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投资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2. 投资申请人在参与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3. 本招商公告由开江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4. 投标文件提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增减、更换,否则视为废标。

5. 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商人提交有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否则视为废标。

十四、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石小勇、王潇钏

电话:1377832666713558525345

地址: 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

特此公告

2019925

附件:
项目招商协议.doc
项目招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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