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中山市智能终端产业园西片区纵三路建设工程(送审稿)技术审查】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金额
1.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200000377831019x2410120854
预算金额1.7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关于为【中山市智能终端产业园西片区纵三路建设工程(送审稿)技术审查】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2024-10-15 15: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智能终端产业园西片区纵三路建设工程(送审稿)技术审查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00377831019X2410120854
项目规模
投资额(¥17,800.00元)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内容 对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会期1天)、复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一次专家评审未通过的,审查单位按前述程序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 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工作人员需从事过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2. 专家人员要求:专家组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必须是水利部或广东省水土保持专家库在册的专家,且同一单位(机构)评审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限时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单位对方案的修改时间不计入合同时限内,方案修改时限应在专家评审会后由评审单位书面确定,并告知编制单位
服务金额 ¥17,800.00元
金额说明 该服务金额包括初审、现场勘查、组织评审会、复审、审查意见印发等审查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15 15: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附件 中介服务机构失信行为情形的提醒.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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