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2420220823006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沙至宁乡线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4202208230060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长沙至宁乡市域(郊)铁路工程供电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1月2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主动澄清
1.招标技术要求“三招标范围”中的“1.1全线(含车站、含区间、含车辆基地、含车站物业开发区(若有),不含土建预留车站、规划预留车站)供电系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为“1.1全线(含车站、含区间、含车辆基地、含车站物业开发区(若有))供电系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本项目新增合同专用条款18.5.16:合同专用条款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技术说明及要求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说明及要求执行。”修改为:“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7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CJJ/T314-20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技术说明及要求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说明及要求执行。”
 
三、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为空白,请提供。
答:“第五章 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为另册,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问题2:P5资格要求中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P36评审说明-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中,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为“电气工程”专业,请问以哪项为准?
答:P5资格要求中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为资格要求,而招标文件P36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专业要求为评审加分条件。
 
问题3:同一个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对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条件的情况下,是否既可以作为入围业绩又可以作为计分业绩?
答:可以。
 
问题4:对于企业业绩的考核依据,如果均不能体现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项“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中“4.(2)考核依据: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当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能反映或者反映不完整相关评分考核指标时,可否使用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补充?
问题4-5答:若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中确实无法体现或体现不完整相关指标时,可以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予以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规模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业主证明》的顺序认定。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未提供或不配合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2)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5)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6)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等内容真实性;
(7)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问题6: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具体制作要求:第二点中的“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要求是否包含表名、图名、标题的文字加粗?技术标文件是否对页边距、文档网格、每行字符数、每页行数、整页效果图等有具体要求?投标文件中插入的部分图片,其自带文字不是仿宋、字号也不是5号,因这些图片是JPG格式,文字不便修改,是否可以采用?
答:(1)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包含表名、图名、标题加粗。(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标文件中对页边距、文档网格、每行字符数、每页行数、整页效果图等不作统一要求。(3)对投标文件中插入的图片中的字体、字号不作统一要求。(4)技术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7: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问增加的附页是否有位置要求,是否只能放在技术部分文件编制的最后?技术文件编制是否允许有目录和内容索引?
答:投标文件增加的附页不能放在技术部分文件编制的最后,如需增加附页,可放在商务报价部分。技术文件编制不允许有目录和内容索引,注:①技术标书的第一、二层次标题按上述目录编制,投标人不得增加或修改第一、二层次标题;②技术标书内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的数字序号应按上述排序,不得修改,第三层之后可以自行添加其他层级序号。
 
问题8:请明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答: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具体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2转1。
 
问题9:请提供开展投标设计所需的线路、车辆选型、行车组织和供电系统等基础技术资料。
问题10:请提供电网规划资料。
问题11:请提供工可文件,线路平纵断面(CAD版本)、行车资料,行车配线图(CAD版本)、车场平面图(CAD版本)。
问题12:请提供本项目投标阶段线路平纵断面资料。
问题13:请提供主变电所线网资源共享资料。
问题14:请提供本项目投标阶段行车运营组织资料。
问题15:请提供本项目车辆的具体制式(交流25kV、直流1500V(区分回流方式)。
问题9-15答:本阶段提供线站位方案简本,详见附件1,仅限用于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使用。
 
问题16:《长沙至宁乡市域(郊)铁路工程供电设计项目技术要求.doc》:“四 工作内容 1供电系统”中供电系统包含了接地网设计,“五 设计界面 11.土建设计标段与供电设计标段的界面和17.段场设计标段与供电设计标段的界面”中综合接地网土建设计由土建工点完成,请明确本次招标供电系统是否包含接地网的设计工作。
答:请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中“四、主要工作内容”的要求执行,本项目包含接地网的设计工作。
 
问题17:由于各省、市、单位职称评审时专业称呼不一,P36“评审说明-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中,专业要求可否为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注明的“电化”或“牵引供变电”或“接触网”或“电力”可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气工程”的要求;“施预”或“工程经济”可满足招标文件中“土建工程(工经)”的要求。
问题18:项目组织机构中对专业的要求,提到电气工程专业。请问是否铁道电气化、电力系统、电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电气化或电力相关专业可满足要求?是否“工程经济”可满足招标文件“土建工程(工经)”专业要求?
问题17-18答:专业要求可以为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中的下设分支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注明的“电化”、“牵引供变电”、“接触网”、“电力”、“铁道电气化”、“电力系统”或“电力工程”等电气化或电力相关专业可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气工程”的要求;“施预”或“工程经济”可满足招标文件中“土建工程(工经)”的要求。
 
问题19:根据招标文件1.2.4工程项目概况,本工程土建预留站1座,规划预留站2座。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后续土建预留站或规划预留站的供电系统设计内容?
答:请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中“四、主要工作内容”的要求执行。
相关附件:
线站位方案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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