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桃高新区波顿南路及新昌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_招标
金额
30.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c2024-0362
预算金额3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璇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仙桃高新区波顿南路及新昌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仙桃高新区波顿南路及新昌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锦瑞路东侧银孚领秀城6幢6-S1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4-036

2.项目名称:仙桃高新区波顿南路及新昌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0.94万元

5.最高限价:30.94万元),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4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应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实行预付款制度,采购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预付款,且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60%。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锦瑞路东侧银孚领秀城6幢6-S105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

③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锦瑞路东侧银孚领秀城6幢6-S10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锦瑞路东侧银孚领秀城6幢6-S1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人:仙桃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杜先生

   话:1587192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锦瑞路东侧银孚领秀城6幢6-S105号

联系方式: 13986935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璇 

电话: 13986935008

 

湖北皓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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