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一冶随州市检察机关政法协同指挥及办案中心综合楼项目外立面装饰及室外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灿138869644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述:中国一冶随州市检察机关政法协同指挥及办案中心综合楼项目外立面装饰及室外工程。
2、招标内容:外立面幕墙装饰设计施工、外墙伸缩缝收口、高处作业吊篮安拆等全部工作内容,及室外绿化市政道路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并以承包人任务分工通知或确认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一般要求:
(1)具备符合要求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资质审查通过后方能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中国一冶的规章制度办理一冶施工许可证且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报名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2)已成为会员的商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之后进入系统即可通过首页待办事项中未录入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打开找到本招标预审文件进行报名。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万元整。收款人/帐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17046401040014561 中国农业银行八大家支行(拒收现金),各投标人凭回执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2)特别说明: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3)请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传给招标人,如因收据问题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若有符合优秀分承包方和战略合作型分承包方(一冶经营字[2023]57号)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单位,请在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主动声明。如未主动声明,则按资格预审要求正常缴纳投标保证金。

6、标书费
在通过资格预审后缴纳500元整,收款人/帐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17046401040014561 中国农业银行八大家支行(拒收现金),各投标人凭回执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梁子郁,联系电话:027-86865122。如因转账凭证问题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联系人:刘灿

电话:13886964419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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