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厂房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后资产残值(废钢、废铁等建筑材料)
金额
22.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23-2024-021
预算金额1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阳程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441323-2024-021
项目名称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资产残值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标的编号 GJB2024-036
标的名称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厂房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后资产残值(废钢、废铁等建筑材料)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厂房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后资产残值(废钢、废铁等建筑材料)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2024]021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6-05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4-036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6-20 10:00:00
底价(万元): 19.9876竞买保证金(万元): 3
报价幅度(万元):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20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06-20 10:14:36
成交人: 广东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 22.9876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关于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厂房及
地上附着物资产残值公开挂牌转让情况说明

因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收位于大岭街道茗教村(惠东大道)水唇红绿灯旁地段的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及地上附着。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惠东府纪〔2023〕43号)会议精神,为妥善管理国有资产,加强该项目拆除厂房残值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经会议审议,同意由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依法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对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的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3188.2平方米(以下简称“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资产残值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资产残值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拆除的3188.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资产残值挂牌转让项目。

  2. 位置:惠东县大岭街道茗教村(惠东大道)水唇红绿灯旁正博•腾威工业园地段。

  3. 拟转让资产残值: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拆除的3188.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的钢、铁等地上附着物;分别为钢结构厂房2699.85平方米,雨篷231.99平方米,铁棚256.36平方米(不含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等地上附着物的资产残值。
    二、本次资产残值挂牌转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19.9876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
    三、该资产残值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资产残值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可以由我街道办组织到现场踏勘。
    六、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竞得人应当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街道办签订《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C路项目征收的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残值公开交易合同》(以下简称:“资产残值公开交易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资产残值公开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收到我街道办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残值公开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原路原额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候选人后原路原额退还。
    八、其他事项
    (一)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拆除的3188.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的建筑物框架及铁皮等资产残值(具体类型数量等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的资产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装运
    2、本次转让的资产残值,须由竞得人于第三方清拆单位对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建构筑物实施拆除后,一周内完成外运。资产残值的保管费用或因资产残值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考虑到天气因素对运输有一定的影响,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可适当延长装运期限。
    3、竞得人取得本次资产残值后,必须依法进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4、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次资产残值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政策变化和市场调节等可能导致其价值减损的因素,竞买人竞拍前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充分意识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竞得本次资产残值,相关风险由该竞买人(即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我街道办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以到资产残值所在地实地考察。竞买人竞价前应充分知悉该情况:惠州市腾威木业有限公司名下地上建构筑物可能因为政府对清拆工作的安排、不可抗力等原因在拆除过程中导致资产残值造成损耗的情况,竞买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转让的资产残值的基本情况,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转让资产残值的基本情况,并对本次挂牌转让的资产残值不存在任何异议。不论实际资产残值因清拆等原因增损多少,均以挂牌转让时的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
    我街道办不承担因拆除、清运、市场调节等因素造成的资产残值数量、价值等损耗的相关责任,并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残值减损的风险。
    7、竞得人在装运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挂牌转让的资产残值,其价值评估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有关资产残值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9、资产残值的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准,成交价以竞得人实际竞得的出价为准,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税费等其他费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资产残值成交价及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九、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街道办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可在挂牌期间与我街道办联系。
    联系人: 阳程,电话: 13556285511。

    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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