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93-cq2022-16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珊1568807677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印173850766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挂牌出让公告

一、项目编号93-CQ2022-1671

二、标的物名称威宁县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次)

三、标的情况简介

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挂牌出让主体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威宁县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将城市户外广告通过公开招牌挂方式交由给潜在社会资本方营运,完善威宁县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助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规范城市广告位经营秩序,并合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受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人)以挂牌方式对威宁县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次)组织公开出让。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设施已完善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新建高炮广告牌 168块(高炮广告(双面)113 块,高炮广告(三面翻)55 块),立柱LED广告牌2块,箱体LED广告牌60块,墙体LED广告牌1块,绿化隔离带广告牌1681块,路边隔离栏广告牌3564块,路灯广告牌15750杆(普通广告牌13480杆,LED广告牌2270杆),天桥跨路广告牌20块,围墙广告牌967块,LED大屏广告牌9块,小型LED广告牌213块,小型灯箱广告牌213块)。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对让方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广告牌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威宁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

2、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广告牌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广告牌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在出让方所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挂牌出让后发现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毕节市挂牌出让交易的项目。

七、对经营权方式的要求

(一)出让期

出让期为十年。出让合同期内,竞让方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二)出让底价

本项目底价为(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叁拾贰万元整(小写:15432.00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轮竞价阶梯10000.00元。

经营权出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账号(出让人账号向出让人索取)

付款方式:与出让人合同约定

户 名:威宁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其他财政存款专户

账 号:520016965360525018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八、挂牌出让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挂牌出让代理服务费,由挂牌出让标的物竞得人向代理机构进行支付,支付额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户 名: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40601890920013494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草海支行

九、交易保证金:10万元。

十、标的产权证明:无

、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让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签订受让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让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受让候选人若放弃受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该标的重新挂牌。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承诺

(一)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 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若最终受让人为原受让人,则原受让人受让合同价降至与其顺次递补的下一位竞价人报价相同的价格,以示原受让人的优先权。

、意向受让人承诺

(一)意向受让人已了解公告附件《出让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受让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出让合同》。意向受让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候选人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受让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与出让方签订《威宁县城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书》, 受让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让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电 话:15688076777

(四)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竞买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向出让人索取),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合同:

、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出让事宜:

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意向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招租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3、网上出让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7294。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00时至2023年01月05日17:00时

2、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2.1保证金缴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壹拾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受让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3 年01月 05 日 17点 00 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2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说明: 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 户 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 系 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三)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1月06日10:00时至12:00时;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1月06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0.00元。

竞价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意向竞让人不用到现场)。

十五、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15688076777 联系人:韦珊

代理机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385076626 联系人: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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