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土石方运输招标公告
金额
49.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春178551314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见附表一)已具 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在本工程所在地具有接受委托清运和利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土石方施工等资质的队伍。
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 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最少2份20 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
1.3运输能力要求: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性能良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配备必要的覆盖 苫布、装卸等措施。包括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和从业经验的司机,以及负责调度、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运输能力要求:详细列出所拥有的自卸汽车的型号、数量、性能参数、购置时间等(要求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以展示其设备的实力和 适用性。自卸汽车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安全保障:制定完善的运输方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1.4供货业绩要求:拥有2021年-2025年度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最少2份,无不良产品、不良服务记录。不接受被主管部门通报、清退的供应商。
1.5履约信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 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 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 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服务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2.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2.2.1注册: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 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2.2.2响应 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
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2.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 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980716453@qq.com邮箱)。本次 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
3.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 明ZTBJGCJCGGS-JXZL2024-008、包件号、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土石方运输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 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980716453@qq.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 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57008870001
3.2保函形式:
3.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新城花园六区商业楼A2-21,联系人 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3.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980716453@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投标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保函。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 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4.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 知。
4.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 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第五章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万春 17855131492
电子邮件:980716453@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万春 17855131492
招标公告附表一:
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工作内 容 | 包件 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履约地点 | 投标保 证金(元) | 备注 |
1 | 土石方 运输 | 余方弃 置(土 石方外 运) | m³ | 336498.81 | 336498.81 | 运输能力要求:拥有一 定数量和规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性能良好、符合相关安 全标准(要求设备使用年限 在5年以内),并配备必要的 覆盖苫布、装卸等措施。包 括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和从业 经验的司机,以及负责调度 | ||||
2 | 土石方 运输 | 余方弃 置(淤 泥外运 | m³ | 7529.9 | 7529.9 | |||||
) | TSFY S-00 1 | 、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 关资料;在本工程所在地具 有接受委托清运和利用建筑 垃圾、工程渣土或土石方施 工等资质的队伍。 | 安徽省宿 松县新城 花园六区 | 10000 | ||||||
3 | 土石方 运输 | 场地内 倒运土 方 | m³ | 494013.2 4 | 494013.24 | |||||
4 | 土石方 运输 | 场地内 倒运石 方 | m³ | 189809.16 | 189809.16 |
条款号 | 条款 款名 名称 | 编列 列内 内容 |
1.1.1 | 招标依据 | 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集中 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 关服务(下称招标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招标。 |
1.1.2 | 招标编号 | ZTBJGCJCGGS-JXZL2024-008 |
1.1.3 | 招标人 | 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 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万春 电话:17855131492 |
1.1.4 | 招标组织单位 | 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 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万春 电话:17855131492 |
1.1.5 | 项目名称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 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 地点 | 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见招标公告 |
1.5.1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 | 费用自理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包件向招标组织 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组织单位提供 相应增值税发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 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 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 015〕299号)文的规定执行。根据每包件中标 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照标准费 |
1.5.2 | 中标人须缴纳的相关费用 | 率的30%收取。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以现金、电汇、本地支票一次性交纳。 该费用为招投标活动的服务费,与合同签订后 的供应结算等均无关联,中标人不得以合同纠 纷为由进行索要。 以上要求由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此费用不 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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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 8 | 相关要求 |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 | 分包、转包 | 本招标服务不允许违法分包、禁止转包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17:00时前,通过中国中 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
2.2.2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17:00时前,通过中国中 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09:00时前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17:00时前,通过中国中 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17:00时前,通过中国中 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
3.2 | 投标报价 |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 ||||||||||||
3.3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天内保持有效。 |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见索即付)或银行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与招标公告一致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与招标公告一致 账户名称:与招标公告一致 开户银行:与招标公告一致 账号:与招标公告一致 纸质版银行保函请于开标前邮寄至:与招标公 告一致 电子版银行保函请于开标前发送至邮箱:9807 16453@qq.com |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5年(近4年) |
3.5.5 | 近年投标服务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5年(近4年) |
3.5.7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5年(近4年)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PDF版本)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处签字且在相应位 置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两份(可编辑word版及PDF扫描件两个文件) |
3.6.5 | 编制要求 | PDF扫描件(PDF扫描件为投标文件原件扫描 的独立文档) |
4.1.4 |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09:00时前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00时前 |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 平台) | ||
5.2 | 开标程序 |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开标时间)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线上开标,招标人开标后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 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 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
6 | 评标 |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1.1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1~3名。 |
7.2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仅以加盖招 标人公章及招标组织单位公章并通过中铁鲁班 网发出的为准,其他方式获取的均为无效,不 具有法律效益。 以上要求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参与投标即为认 同并遵守以上约定。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 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3 | 在投标服务报价表中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税费及税率。(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 商务平台投标报价税费包含在运杂费中) | |
10.4 |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所列机械设备型号及规格与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以招标 文件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为准。 | |
10.5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买方”是指与各包件对应的“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单位。 | |
10.6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为熟悉交通运输条件,建议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踏。 | |
10.7 | 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 订纸质版合同。(注:1.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事主体均可以 注册前述平台并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不属于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任 何限制。2.该平台由法大大研发,由其联合工商总局企业信息系统、公安部公民网络 身份系统识别签约主体身份,对签约主体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配备授权机构发行的 数字证书。3.该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合 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 .该平台由法大大进行安全防护。) | |
10.8 |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中标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 |
10.9 | 基准价(出厂价)、运杂费单价、调整金额取整;合价和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两位有效数 字。 | |
10.10 | 第一次外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后每次抽检不合格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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