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s-2023-lcz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正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建壮135659414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务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GS-2023-LCZX)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务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交通建设资
金,招标人为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
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
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7号小区综合楼5楼
联系人:王正
电 话:156099106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联系人: 裴建壮
电 话: 13565941495
电子邮件: 4551885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道218 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交通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
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
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境内路线总体呈西东走向。起点位于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东阿拉山
口,与S12线墩麻扎至那拉提公路项目终点顺接,起点桩号为K319+000,路线沿既有G218
布线进入巩乃斯河谷,途经那拉提国家森林公园东门、G217、阿克仁沟、中科院天山积雪雪
崩研究站、前进道班,与本项目第三合同段于巩乃斯镇西侧1.5km 处相接,路线全长27.435km.
沿线主要控制点为:S12线墩那高速、那拉提风景名胜区、那拉提国家森林公园、巩乃斯国家
森林公园、中科院天山积雪雪崩研究站、前进道班等。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路线总体呈西东走向。起点桩号K346+000,与本项目第
NBTZ-2合同段终点顺接,路线沿既有G218布线进入巩乃斯河谷,途经巩乃斯林场、班禅沟、
艾肯达坂、火烧桥、乌和牧场、查汗努尔达坂、巴音郭勒沟、包格旦郭勒村、巴音沟后至本项
目终点,终点桩号为 K538+135.186,与在建G0711乌尉高速相接,路线全长187.956km。沿
线主要控制点为:巩乃斯国家森林公园、巩乃斯镇、巩乃斯林场、既有G218、既有G217、巩
乃斯沟、班禅沟、艾肯达坂、火烧桥、查汗努尔达坂、包格旦郭勒村、老南疆铁路、在建G0711
乌尉高速等。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开展,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合法合规施工,同时在政策法规约定的时
限内取得相关手续。现对本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程用地林草相关手续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招
标。
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内在政策法规约定的期限内取得由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手续
批复为止。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作内容为: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施工图差异及外电工
程用地林草相关手续咨询服务工作;技术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导则的要求,
保证通过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审核。
(2)在招标人的组织下,回答招标人后续手续办理单位提出的有关的问题,提供相应资料,
积极主动收集所需的技术资料。
(3)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对投标
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
求和评标办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应当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新疆交投集团一招标采购一
平台通知一关于公开征集合作供应商入库的公告)。审核时间是1个工作日(上午10:00至下午
20:00),请供应商提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逾期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相
关问题联系电话:李工 0991-7675705,15626935941。
4.2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5日,在“新疆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通过网上
缴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
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
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
购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
标采购平台(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
2
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张工1 73
23179537)o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
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
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
参加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
id=87&type=notification&category=guide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
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进行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张工 1732317953
7),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新疆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xjjttzjt.com.cn:800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7号小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
综合楼5楼 A505
邮 编:830000 邮 编:100020
电 话:15609910630 电 话:13565941495
联系人:王正 联系人:裴建壮
纪检监督:0991-7675731(招标人)
新疆那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
3-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注: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来证明其所附资质的继承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有1项同类服务业绩。

注:1“近3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投标人还需提交
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
参数,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 和草原局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

4-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3年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
1“近3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本表人员应附拟委任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彩色复印
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按不响应处理,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扫描件,拟委
任人员若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鼓励高校、科研
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人员的原事业单位出具在职创业或
离岗创业的证明材料及原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应提供拟委
任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说明材料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
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业主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中
反映工作内容、担任职务等要求,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要求的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
不予认可。
4.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招标时不作为强制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按照按本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二)“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5-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编列内容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及投标函中的项 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1.1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2.1.3 评审标准(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 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1.1 2.1.3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 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各项目分项 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资格评 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备案资料)。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7-
分)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 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 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 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δ-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对本招标项目的分值
2.2.4(1)技术建议书 评分标准40分理解和总体工作 思路 对本项目服务的20分 15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思路基本合理的 得14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思路合 理准确的得14.1~20分。 对服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有基 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0.5 分,对服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
特点、关键性技 术问题的认识及 其对策措施 工作安排、质量 保证措施、工作5分认识深刻及其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10.6~15分。 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 理制度措施比较完善、进度保证措施 安排基本合理的得3.5分;工作安排、
2.2.4(2)主要人员 25分和管理制度措施 项目负责人任 职资格与业绩25分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措施 完善、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的得 3.6~5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 得25分。
2.2.4(3)评标价率×100×E1; 率×100×E2。 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 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大于E2。 本项目E1=0.2,E2=0.1。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2.2.4 (4)其他 因素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2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9-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
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
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10-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
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
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
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c.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a.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C.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c.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C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12-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
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
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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