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熊顾根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安国189122990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0
公告正文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监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建设地点: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

5、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6、监理内容: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具体内容为: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项目的准备阶段、开发阶段、安装调试阶段和移交验收阶段的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所内容完成验收;监理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的安全、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8、最高限价:监理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南通海上(通州湾)交通管理中心和港航调度中心智能化系统监理服务项目核定概算额的1.93%,报价超过最高费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9、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6日17时30分前,携带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室)。

5.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0日10点00分,地点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4层)。

4.2 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

(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其他形式。

(3)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名: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城东支行

账号:326008604018010062102

保证金请备注项目名称。

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

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银行回执单现场备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磋商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磋商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且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3、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4、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

联系人:熊顾根

联系电话:0513–81109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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