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采购招标(厦门中平案件)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7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e-2024-0624-cg-001
预算金额4.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海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采购 招标(厦门中平案件)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0624-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采购招标(厦门中平案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980 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本案件律师代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采购 招标(厦门中平案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采购 招标(厦门中平案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旁谈判文件领取处)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预算:47980 元
最高限价:47980 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需求:采购本案件律师代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审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其他补充事宜
需缴纳谈判保证金,900 元整;
(1)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 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 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 缴纳手续,谈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 缴纳谈判保证金视为领取文件无效。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10:30 时。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丛曹
可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 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 印)。
请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申请人领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 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昌五路 21 区 6 丘 36 栋 1W-1 室
联 系 人:徐婷
电 话:132010310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殷海建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9048884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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