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福建省广电集团开设《交警帮帮帮》电视及抖音专栏服务项目价格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0591-875577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591-87557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在福建省广电集团开设《交警帮帮帮》电视及抖音专栏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在福建省广电集团开设《交警帮帮帮》电视及抖音专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7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0591-875577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0591-8755777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行军作用,借助省级电视媒体“多元渠道、立体传播、全面覆盖”的影响力,成交供应商在省级电视媒体项开辟电视专栏,对福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路面执法、日常交管勤务、公安交管业务进行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法规意识,项目服务期一年。
二、采购要求和内容
(一)采购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在省级电视台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辟交警电视专栏、摄制深度纪实专题、提供网络直播、新媒体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制作政策解读、业务宣传类视频。
2、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媒体公共关系和协调能力,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帮帮团》栏目中开辟交警电视专栏,专栏运用全媒方式播出。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的制作要求,负责专栏的一年制作播出,确保栏目运营工作的延续性。成交供应商负责节目策划、采访拍摄和后期制作、送审交播等工作;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节目报道的导向性、政策性把关,提供报道线索。
4、成交供应商采编队伍需要有政治敏感性,需拥有强大的视频制作团队及媒体矩阵。
5、成交供应商需具备官方注册认证的广电新媒体账号—今日头条《第一帮帮团》,该账号拥有160万粉丝以上。
(二)采购内容
1、电视专栏节目提档升级:成交供应商提供创意,让受众能切实通过专栏节目解决所急所盼的交管问题,内容符合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
2、专栏节目制作:交警电视节目专栏全年不少于24期,每期时长不少于4分钟。播出时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帮帮团》18:00至19:00。
3、推送福州交警的宣传短视全年不少于24条,需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哔哩哔哩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呈现。除此之外,《帮帮团》栏目记者还将和交通民警,在城市街头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或展示民警治理交通的真实工作。拍摄以纪实为主,记者和民警互动,打造出“明星”交警。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配合福州交警开展执法及节日坚守岗位随警宣传全年不少于8次;
5、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帮帮团》栏目播出,全年不少于12条;
6、在《帮帮团》官方抖音账号中开设交警宣传专栏,发布交警执法执勤工作现场报道视频全年不少于24期。
7、围绕福州交警工作宣传重点进行主题策划,制作成新闻报道,并推送至中央电视台(电视端)、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或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全年播出量累计不少于12条。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货物及其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2报价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印章)。
1.3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2、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参考当前市场行情价)(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邮编:350001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57779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7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在福建省广电集团开设《交警帮帮帮》电视及抖音专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7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0591-875577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0591-8755777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行军作用,借助省级电视媒体“多元渠道、立体传播、全面覆盖”的影响力,成交供应商在省级电视媒体项开辟电视专栏,对福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路面执法、日常交管勤务、公安交管业务进行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法规意识,项目服务期一年。
二、采购要求和内容
(一)采购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在省级电视台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辟交警电视专栏、摄制深度纪实专题、提供网络直播、新媒体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制作政策解读、业务宣传类视频。
2、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媒体公共关系和协调能力,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帮帮团》栏目中开辟交警电视专栏,专栏运用全媒方式播出。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的制作要求,负责专栏的一年制作播出,确保栏目运营工作的延续性。成交供应商负责节目策划、采访拍摄和后期制作、送审交播等工作;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节目报道的导向性、政策性把关,提供报道线索。
4、成交供应商采编队伍需要有政治敏感性,需拥有强大的视频制作团队及媒体矩阵。
5、成交供应商需具备官方注册认证的广电新媒体账号—今日头条《第一帮帮团》,该账号拥有160万粉丝以上。
(二)采购内容
1、电视专栏节目提档升级:成交供应商提供创意,让受众能切实通过专栏节目解决所急所盼的交管问题,内容符合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
2、专栏节目制作:交警电视节目专栏全年不少于24期,每期时长不少于4分钟。播出时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帮帮团》18:00至19:00。
3、推送福州交警的宣传短视全年不少于24条,需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哔哩哔哩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呈现。除此之外,《帮帮团》栏目记者还将和交通民警,在城市街头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或展示民警治理交通的真实工作。拍摄以纪实为主,记者和民警互动,打造出“明星”交警。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配合福州交警开展执法及节日坚守岗位随警宣传全年不少于8次;
5、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帮帮团》栏目播出,全年不少于12条;
6、在《帮帮团》官方抖音账号中开设交警宣传专栏,发布交警执法执勤工作现场报道视频全年不少于24期。
7、围绕福州交警工作宣传重点进行主题策划,制作成新闻报道,并推送至中央电视台(电视端)、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或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全年播出量累计不少于12条。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货物及其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2报价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印章)。
1.3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2、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参考当前市场行情价)(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交警支队行政处 邮编:350001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57779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7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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