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38441.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2024-10-1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20-445103-84-01-065733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06770737892410150532
项目规模
投资额(¥384,414,500.00元)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8192.04㎡,总建筑面积35709.10㎡,地上建筑总面积29225.88㎡,地下建筑面积6483.22㎡。项目整体规划总床位25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综合楼、感染楼、住院楼、附属用房、附属设备房、液氧站、地下室、污水处理池、门卫室、洗衣房等。服务内容: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空气污染物含量检测。
2、拟派出的检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要求:所有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检测员证。
3、资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已受采购人委托,为本工程项目提供上述项目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回避,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中标后发现中标人已在本项目受采购人委托进行上述项目的相关服务,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及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拟检测建筑工程图纸编制检测方案,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对该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状况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点位置应根据功能布局合理安排,检测点数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检测方案需征得采购方同意方可实施。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检验检测服务
不分等级
检验检测服务
环境检测
服务时限说明 自收到采购方进场检测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金额 70.00%下浮率至20.00%下浮率
金额说明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
(1)计算依据:①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②按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要求服务类项目收费下浮20%,即本工程单点检测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应不低于20%(含20%)。
(2)检测费按“收费标准*(1-中选下浮率)”单价综合包干,在中标后根据中标人编制的检测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合同暂定价。检测费结算价按实际数量计算,最终以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为准。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天内,提交经采购人同意的检测方案,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中标人提交结算申请资料并经审核单位审核定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余款。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价格信息来源:《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多次报价竞价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17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10-1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0-15
发布时间:2024-10-15
2024-10-1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20-445103-84-01-065733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06770737892410150532
项目规模
投资额(¥384,414,500.00元)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8192.04㎡,总建筑面积35709.10㎡,地上建筑总面积29225.88㎡,地下建筑面积6483.22㎡。项目整体规划总床位25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综合楼、感染楼、住院楼、附属用房、附属设备房、液氧站、地下室、污水处理池、门卫室、洗衣房等。服务内容: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空气污染物含量检测。
2、拟派出的检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要求:所有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检测员证。
3、资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已受采购人委托,为本工程项目提供上述项目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回避,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中标后发现中标人已在本项目受采购人委托进行上述项目的相关服务,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及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拟检测建筑工程图纸编制检测方案,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对该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状况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点位置应根据功能布局合理安排,检测点数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检测方案需征得采购方同意方可实施。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检验检测服务
不分等级
检验检测服务
环境检测
服务时限说明 自收到采购方进场检测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金额 70.00%下浮率至20.00%下浮率
金额说明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
(1)计算依据:①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②按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要求服务类项目收费下浮20%,即本工程单点检测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应不低于20%(含20%)。
(2)检测费按“收费标准*(1-中选下浮率)”单价综合包干,在中标后根据中标人编制的检测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合同暂定价。检测费结算价按实际数量计算,最终以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为准。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天内,提交经采购人同意的检测方案,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中标人提交结算申请资料并经审核单位审核定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余款。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价格信息来源:《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多次报价竞价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17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10-1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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