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电电力绥中公司3、4号机组深调工况涉网性能试验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电电力绥中公司3、4号机组深调工况涉网性能试验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绥中公司3、4号机组深调工况涉网性能试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55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55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绥中公司3、4号机组深调工况涉网性能试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55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555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20.000000 | 372.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服务、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1日 2、京能查干淖尔电厂2*66万千瓦项目机组调试合同、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 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长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年8月1日 4、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6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性能测试认证试验、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1日 5、山西公司王曲电厂#1、#2机组灵活性改造性能测试认证试验合同、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2.23 6、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10号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证性能试验技术服务项目、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10.09 7、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电气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服务、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45323 | 1、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X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调试项目、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3.6 2、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煤炭地下气化发电工程涉网试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4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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