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lygzb20230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18-854831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LYGZB202303001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2023-03-15 15:37
• 项目编号: XZP2023031500043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
• 建设单位: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招标编号:TYLYGZB20230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3.9、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高审批备[202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992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9912平方米,合计约39832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建设中央厨房净菜加工车间、冷链物流仓储、预制菜车间及配套用房等。
2.1.3招标控制价:取费率为《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2019版》的60%,最终按实际检测数量*报价折扣费率结算,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任务,暂定合同金额为:120万元。
2.1.4检测周期:270日历天(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1.5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安排相应的检测设备及专业人员;
2.1.6招标内容: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桩基本身实体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人防检测、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室内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桩基检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除外),负责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并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和材料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3.9、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 15 日至2023年03月 2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0309099 电 话:0518-85483125、13961375502
2023 年03月 15 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0309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8-85483125
电子邮件:
1049661233@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TYLYGZB202303001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2023-03-15 15:37
• 项目编号: XZP2023031500043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
• 建设单位: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招标编号:TYLYGZB20230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该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992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9912平方米,合计约39832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建设中央厨房净菜加工车间、冷链物流仓储、预制菜车间及配套用房等。 |
范围 | 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质量检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3.9、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3-15 08:30 至 2023-03-20 17:30 |
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3-27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3-27 09:3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高审批备[202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992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9912平方米,合计约39832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建设中央厨房净菜加工车间、冷链物流仓储、预制菜车间及配套用房等。
2.1.3招标控制价:取费率为《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2019版》的60%,最终按实际检测数量*报价折扣费率结算,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任务,暂定合同金额为:120万元。
2.1.4检测周期:270日历天(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1.5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安排相应的检测设备及专业人员;
2.1.6招标内容: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桩基本身实体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人防检测、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室内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桩基检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除外),负责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并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和材料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9月-2023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3.9、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 15 日至2023年03月 2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0309099 电 话:0518-85483125、13961375502
2023 年03月 15 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农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6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0309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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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5483125
电子邮件:
1049661233@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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