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区段港航设施无人机辅助养护巡查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晓春183629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2023年度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区段港航设施无人机辅助养护巡查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2023年度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区段港航设施无人机辅助养护巡查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决定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2023年度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区段港航设施无人机辅助养护巡查项目的服务单位,发包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承担此次竞争性比选的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为做好市区范围内航道设施、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巡查,拟采用无人机辅助巡航配合中心定期巡查工作,巡查范围包括市区范围内所有航道约589km及连云港西大堤约6.7km、旗台北防波堤约2.8km定期巡查,每两个月一次定期巡查航拍(其中规划七级及等外级航道474km每年巡查一次)及直观技术状况分析。
2.2项目要求及成果:按照清单内容对相关航道和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开展定期巡查航拍,巡查范围包括市区范围内所有航道约589km及连云港西大堤约6.7km、旗台北防波堤约2.8km定期巡查,每两个月一次定期巡查航拍(其中规划七级及等外级航道474km每年巡查一次)及直观技术状况分析,提交分析报告及以上航拍的高清视频(含后期拼接处理和标注等内容;执行甲方交办的应急巡航任务,提供不高于5次合同内应急巡航拍摄任务,单次配合时长不超过1天,超过次数部分以计量单为依据并计入合同执行;竞标人提供的其他附加服务。)
2.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服务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竞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熟悉并遵守无人飞行器航飞航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法》相关规定,具有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至少1名以上人员持有AOPA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竞标人独立承担过交通方面无人机巡查服务相关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拟派项目人员必须至少1人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4)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5、发包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竞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6、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及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
8、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 包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邱 工
电    话:0518-81765178
代    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
电    话:18362942901
电子邮箱:839079919@qq.com
10、电子采购说明
(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采购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15261365695,联系QQ:478974595。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11、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采购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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