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康0731-84310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玉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
、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
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
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16时00分到2023年07月18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周康
电 话: 0731-8431078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畏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
询(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勘察、设计)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湘新经发投【20
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 设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联湖路(暮坪犬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湘江科学城首开区,南起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北至红
桥大道
2.3项目概况:联湖路(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一红桥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
设地点位于湘江科学城首开区,南起暮坪大桥河西联络线,北至红桥大道,全长
约1.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标准断面宽度20m,双向4车道。该项目是湘江
科学城南北向重要的联系通道之一,主要承担城市近距离交通功能,同时兼顾道
路沿线部分集散、服务交通功能(具体建设内容、规模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埋管
O
丶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9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用约17
4.64万元,勘察费用约45.82万元;
2.4服务期限:75个日历天(不包含施工服务工期),具体详见本项目任务
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勘察范围为包含道路、涵洞通道、建筑物、边坡、基坑等的初
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勘察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阶段
完成)。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作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圃施工图设计圃(其他)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
更等。包括相应阶段的设计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全过程出图及报建评审配合
等,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土方调配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经甲方确认后
可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编制)。具体详见本项目工作任务书。
囗监理服务:
囗造价咨询服务:囗编制设计概算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囗施工全
过程造价控制囗结算审核口(其他)
口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囗招标代理服务:
囗工程专项咨询:
囗项目融资咨询:
囗信息技术咨询:
囗风险管理咨询:
囗项目后评价咨询:
囗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口工程保险咨询:
口工程检测服务:
囗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技术服务与配合,具体详见本项目工作任务书。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口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
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
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用级资质或下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C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
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囗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囗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6月27日起)不少于1个(1至
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2
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13万元工程勘察
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
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
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
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2
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者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本
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
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业
绩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
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
案表)或图审报告为准。
(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
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
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
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闻为准。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
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
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的证明秣料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其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须
在有效期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
联合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
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勘
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兼任,须单独配备。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
师(岩土),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
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
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
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
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拓标文仟捉供的格式莶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怀
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
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鹭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
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
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
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
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
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
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
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转1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
邮 编:410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恣询有限公刁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周康
电 话:0731-84317978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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