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开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内(2)项目规模:约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强制性标准。
(4)服务时限:一年。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为增强专家安全检查质量,提高安全技术服务水平,现对第三方技术服务购买实施招标,通过引进第三方力量对辖区家工业192家企业开展全区域、全方位的安全监管服务,检查次数730家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安全评价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或事业单位。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至少承担过第三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的业绩,如一个工业园区域或一个区域第三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关键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
②检查组长1人,需具备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③项目检查组人员6人(含)以上,需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书,其中检查组成员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公司注册人员中的省(市、县)三级专家库内人员,必须全部列入项目检查组,专家库专家检查企业家次不得低于检查组检查企业总次数比例的20%;
④提供服务的公司需按招标人的要求、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等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增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员专业搭配需满足甲方要求。
⑤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6时00分。
9、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
10、本项目发布在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人:安监局韩先生13655110590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13655118166
地址:中欧产业园招标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