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眼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项目采购公告
自查自纠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tjyh-2024-038
预算金额
12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眼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惠老师022-23187156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詹婷婷022-2817361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4
公告正文
天津市眼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JYH-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眼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眼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天津市眼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医疗保 障基金使用情况的问题清单排查,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组织定点医药 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26号)所要求的问 题清单范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眼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眼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23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采购会 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 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
供承诺书原件(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 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会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为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024 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磋商文 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地点: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 号五矿大厦609室)。(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2024年9月27 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文件费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明“TJYH-2024-038 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048;3) 磋商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单位名称、汇款单截图、供应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供应商单位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ui_2019@163.com; 4)邮件主题为TJYH- 2024-038 报名信息。4.售价: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交纳文件费的账户 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报名成功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的报名单 位,不予认定报名成功(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是指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未按规定 金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方式交纳采购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6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610室 七、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过程中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眼科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人:惠老师 电 话:022-23187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609 室 联系人: 詹婷婷、马海波 电 话: 022-28173619 电子邮件: yihui_201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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