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图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不能发挥正常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的功能。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段工程等别为II等,河道堤防及主要建筑物级别2级。
本次招标为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图设计一标段招标,投资估算金额约2.89亿,本标段工程建设内容(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如下:
(1)拓浚整治河长3.2公里(共线段各半考虑);
(2)河道拓浚及护岸开挖土方约113.9万方,护岸及筑堤回填约24.2万方;
(3)拆新建堤防4.16公里、加固堤防2.1公里,新建防汛路6.26公里;
(4)拆建挡墙护岸4.26公里;
(5)新拆建一般口门建筑物共10座,其中新建8m节制闸4座、12m节制闸2座、32m节制闸1座、九龙路新开闸站1座(12m节制闸+2m3/s泵站)、后浜闸站1座(8m节制闸+6m3/s泵站),拆建吴淞闸站1座(12m节制闸+15m3/s泵站)。
其中:先导段为吴淞江运西长度约1.08km(仅北岸,桩号范围0+800~1+884),运河以东至长牵路(不含吴中段)长度约0.76km(仅南岸,桩号范围2+090~2+408、3+327~3+78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护岸土方开挖约7.7万方,护岸及筑堤回填约6.4万方;
(2)拆新建堤防1.4公里、加固堤防0.37公里,新建防汛路1.77公里;
(3)拆建挡墙护岸1.49公里;
(4)新拆建一般口门建筑物共4座,其中新建8m节制闸2座、32m节制闸1座,拆建吴淞闸站1座(12m节制闸+15m3/s泵站)。
2.3招标内容:
2.3.1勘察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图一标段勘探和测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电子地形(断面)图和可能需要的物探及重要节点的精探。
2.3.2工程设计与服务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编制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送审成果(含强制性条文执行和审批意见落实情况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施工图册等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图审查修改成果和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服务等。
2.3.3工程设计应用BIM技术。
应用BIM技术进行水工建筑物结构设计,及时将模型成果提交施工单位用于施工过程管理,成果可满足施工单位结合BIM协同平台进一步展示计划进度、质量管理、工程量及投资造价、文档资料管理和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等,以提高施工过程的质量、投资与进度管理水平。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提交全部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其中先导段须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范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个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和单孔净宽≥12m的节制闸和单座泵站流量≥8m3/s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堤防要求、节制闸要求、泵站要求,允许分别通过3个合同项目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未能反映项目特征情况的,应由业主出具相应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日公布))。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派任。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派任。
(7)专业负责人要求:/
(8)勘察负责人要求:/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
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③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 9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2022年 10 月 10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专业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聘用期限、保险期限至少覆盖“投标截止时间当月+1个月”)凭证。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项目所对应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费*95%。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技术建议书:52分;3.资源配置:27分;4.单位业绩及信用:11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5.1报价1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偏差值(指百分点)=95%-投标报价(百分比);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偏差值每低1%加4分,最多加8分,偏差值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本项最多得1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10 |
8.5.2技术建议书:52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描述详细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2 |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 勘察设计范围明确、设计内容完整准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3 |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 勘察设计依据和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工作目标清晰明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4 |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 |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准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5 | 主要设计方案构想与比较 | 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6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7 | 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 对本项目的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分析合理,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8 | 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 | 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9 | 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 | 在本项目设计中拟使用新材料与新工艺,且设计科学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0 | 技术创新 | 对本项目的设计具有技术创新(有科研成果支撑),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1 | 工程造价控制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造价控制方法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2 |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 | (1)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13 |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4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15 | BIM设计的方案构想与比较 | BIM设计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6 | 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 能够针对本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8.5.3资源配置:27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人力资源配置 | 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最高得2分。 | 2 |
2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具有水利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水利类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2分; (3)2017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孔净宽≥16m节制闸施工图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得3分,技术负责人得2分,最高得3分; (4)2017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座泵站流量≥15m3/s施工图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得2分,技术负责人得1分,最高得2分。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特征情况,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由业主出具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9 |
3 | 技术负责人素质 | (1)具有水利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水利类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2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 4 |
4 |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 | 投标人配备的水工结构、金属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017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2级以上(含2级)水工建筑物(须含节制闸)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 备注:专业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设计合同、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考虑。 | 6 |
5 | 项目组人员素质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水工、测量、地质、金属结构(“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均可)、机电(“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均可)、造价专业齐全得6分,(上述专业人员不允许兼任),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 6 |
8.5.4单位业绩及信用:11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财务状况 | 投标人(或牵头人)最近三年(2019~2021)连续盈利得1.5分,未连续盈利但累计盈利得1分,其它不得分。 | 1.5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17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水工建筑物工程(须含堤防及闸(或泵站))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总投资0.5~1亿(不含),每项得1.0分,1~2亿(不含),每项得1.5分,2亿以上的,每项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如设计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特征情况的,应由业主出具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5 |
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投标人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2017年9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部级(含相关协会)奖项,有一个得0.2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投标人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发文或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以发文日期或证书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0.5 |
4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日公布)。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以设计单位(牵头人)为准。 | 4 |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季星桐
联系电话: 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