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2.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WGJ-10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参与投标的单位:甘肃良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长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世纪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1、水磨坊1座27.74m、游客服务门头1座及设备,景区展示牌1一座,“景区展示牌2一座,区域引导牌11座,分区解说牌4座,立式警示牌 10座等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
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27280.9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投标资料的上传
1、请于2023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8时00分通过登陆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陇南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8时00分;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五、纸质投标资料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一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393194218
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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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电话 | 1539319421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2-11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15 18:00:00 |
采购单位 | 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01 | 1 | 工程-施工 | 427280.98(元) |
公告内容
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参与投标的单位:甘肃良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长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世纪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1、水磨坊1座27.74m、游客服务门头1座及设备,景区展示牌1一座,“景区展示牌2一座,区域引导牌11座,分区解说牌4座,立式警示牌 10座等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
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27280.9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投标资料的上传
1、请于2023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8时00分通过登陆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陇南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8时00分;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五、纸质投标资料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一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393194218
西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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