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灯具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1153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0-nlgzazq-2024-014
预算金额1153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王辉130285229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灯具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安置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安置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灯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南刘各庄安置区项目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

建设规模:合同额11.53亿元

主要建筑物有:保定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南刘各庄安置房工程项目位于保定市北地块位于朝阳南大街东侧、规划马池路北侧、规划马池北路南侧。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7.6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8.1万平方米,地下9.57万平方米,占地地块面积约6.3公顷。本项目总计14栋单体(含11栋住宅楼),其中11栋高层(24~27层)、1栋幼儿园(3层)、1栋邻里中心(3层),1栋门卫,地下室3层。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性设施建设等。

计划工期:2023  1  8 日开工;2024 年 10  30 日竣工。

3.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灯具品牌限定:雷士、三雄极光、欧普、TCL、阳光照明、木林森、得邦、中山品上、飞利浦、美的、洲明科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19日至2024924日,每日8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铁二十局集团限公司保定房建三期项目物设部持单位相关资料进行登记、联系项目部发送邮件获取或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用500元(售后不退)。特别说明:标书费招标方只开具收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CR20-NLGZAZQ-2024-01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89241800分,投标保证金汇入截止时间:20241081500分。

户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城改三期南刘各庄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账号:99011231020000885027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120

(备注:保定房建三期**包件投标保证金(标书费))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 crccep. 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参与、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等程序。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81500。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

:https://www. crccep. 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1081500分。

6.5:请投标人标写投标金额(大写和小写)时用打印,避免手填。

6.6逾期投标或者未在 中国铁建采购平台上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41081500分。

开标方式:铁建云采平台开标。

开标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南刘各庄

联系人及电话:徐伟 18682997327

 箱:306603477@qq.com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澄清答疑、中标通知发放,履约保证金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10号

联系人及电话:安王辉 13028522987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DJ-01

灯具

/

34927

500

20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三期五标南刘各庄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南刘各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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