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51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181448114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G2023-5197)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一、招标条件本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财政(土储)资金1447.53万元,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共包含7条新建市政道路,其中主千路1条,次干路1条,支路5条,道路路长总长约3.052公里,其中新兴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60m,设计速度60km/h;规划二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规划三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25m,设计速度40km/h;规划十、十一、十二、十三路均为城市支路,除规划十二路道路宽度20m外,其余道路宽度15m,规划十、十二路设计速度30km/h,规划十一、十三路设计速度2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等。具体内容以《项目建议书》《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的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为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2日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07日09时59分获取方式: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仕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门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七、其他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以穗规划资源字11号(项目代码2020-440113-48-01-019860)为依据,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土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7条新建市政道路,其中主干路1条,次干路1条,支路5条,道路路长总长约3.052公里,其中新兴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60m,设计速度60km/h;规划二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规划三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25m,设计速度40km/h;规划十、十一、十二、十三路均为城市支路,除规划十二路道路宽度20m外,其余道路宽度15m,规划十、十二路设计速度30km/h,规划十一、十三路设计速度2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等。具体内容以《项目建议书》《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的为准。2.4规划用地文件:/。2.5项目依据文件:穗规划资源字11号。2.6资金来源:市财政(土储)资金。2.7投资总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4515.1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建安费用57355.95万元,管线迁改工程建安费用3000万元。2.8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管线综合规划及管线迁改设计、初步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修编、编制工程概算协助竣工图编制/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清单编制提供工程项目中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检测监测及概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发包方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专业内容囗道路工程、囗桥涵工程(最大跨径为24.5米,最长为49米)口城市隧道工程、口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65米)、囗给水工程、口照明工程、囗交通工程、口绿化工程、口通风工程、囗电力管沟工程、口管线综合规划及管线迁改工程、囗交通疏解工程。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口岩土工程勘察、口工程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囗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考古调查勘探)、囗现场服务。(2)全过程设计:囗方案设计及修改、口初步设计及修改、囗施工图设计及修编、口编制估算、概算。(3)其他囗配合设计咨询及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作、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囗协助竣工图编制/审核/配合、口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囗提供材料、设备、施工、检(监)测(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概算)等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囗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内容以《项目建议书》《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的为准。2.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1447.53万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21.7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费1047.05万元,管线迁改工程设计费74.73万元);(2)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5.75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探费64.8万元,工程测量费13.82万元,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47.13万元,国土规划测绘费200万元);注: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复的范围。2.10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工程设计起止点以下达计划、立项批复、设计合同为原则(另有说明或纳入其它工程的除外)。2.1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同步发布《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2021年5月修编版)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提供广州南站商务区石北围周边道路工程(二期)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10216号),如上述文件存在不相符处,应以规划设计条件作为输入条件进行本次投标方案编制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为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戍联合体投标的,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3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6.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09时45分至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6.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8.其它事项8.1工期: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需根据业主要求及实际勘察设计进度调整)(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8.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8.3投标人可自行通过相关的地图网址(如高德、百度等)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8.4关于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20-2807906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注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8.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8.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邮编:5100001联系人:甘工电话:020-2807906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邮编:510640联系人:梁工电话:18144811438传真:/电子邮箱:gdynjlz***.*****.***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电话:020-38180053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联系人:甘工电话:020-2807906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联系人:梁工电话:18144811438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凰负簧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哩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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